2019年改革后共设置内设机构10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7个,行政管理机构3个。
1、综合办公室(0818-5223242)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政务,负责综合性办文办会、文秘、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代表委员联络、决议事项督办、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县委、中院对本院年度目标工作考核;其他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工作。
2、政治部(督察室)(0818-5217875)
主要职责:负责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人民陪审员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与组织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
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0818-5222006、5223206)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及立案审查,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信访接待、诉非衔接,案件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法律咨询、送达,案件速裁工作,以及其他与立案和诉讼服务相关的工作。
4、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0818-5222882)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各类刑事一审案件,负责总结刑事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刑事审判相关的工作。
5、民事审判第一庭(家事审判庭)(0818-5222010)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婚姻家庭、人格权、侵权等传统民事一审案件;指导人民法庭工作;总结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与民事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
6、民事审判第二庭(0818-5223617)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本院受理的各类商事一审案件,总结商事审判工作经验,与商事审判相关的其他工作。
7、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0818-5230160)
主要职责:依法审理各类行政一审、行政赔偿一审、行政非诉审查、国家司法救助以及国家赔偿案件,审理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案件,审理各类再审案件,为平衡各审判庭任务量分流出的部分案件,负责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以及其他与审判相关的工作。
8、执行局(0818-5202047、5233415)
主要职责:依法办理本院各类执行案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与执行相关的其他工作。
9、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0818-5209303)
主要职责:负责案件评查、司法公开等审判管理工作;负责审判委员会、调研、案例等工作;负责涉港澳台、涉外相关工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保障,负责司法评估、拍卖、鉴定等对外委托、监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负责其他与审判管理、司法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10、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0818-5202054)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财务管理、诉讼费监督管理,后勤物资装备配置及管理,办公用房和法庭建设维护,以及其他与政务后勤保障相关的工作。
备注:人民法庭和司法警察大队未纳入内设机构改革范围;纪检监察机构、机构党委按有关规定设置。
司法警察大队(0818-5231196)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各审判庭开庭值庭任务,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参与对生效判决、裁定强制执行活动;执行死刑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责。负责本院机关的警卫、保卫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机关秩序。
机关党委(0818-5200587)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本院工、青、妇、离退休干部等群团工作;负责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818-5201067)
主要职责: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受理对县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追究工作;调查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并作出行政处分等决定;受理工作人员不服政纪部分的申诉。
各人民法庭电话:
1.胡家人民法庭(0818-5822022)
2.双河人民法庭(0818-5701123)
3.新华人民法庭(0818-5680238)
4.普光人民法庭(0818-5617877)
5.清溪人民法庭(0818-5602725)
6.天生人民法庭(0818-5645010)
7.渡口人民法庭(0818-5806013)
8.土黄人民法庭(0818-5762388)
9.五宝人民法庭(0818-5525172)
10.峰城人民法庭(0818-5504010)
11.南坝人民法庭(0818-5522037)
人民法庭职责:审理辖区内一审民事纠纷和自诉刑事案件;审理院长、主管副院长交办的案件;执行本庭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指导辖区内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参与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基层人民法院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