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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法院“四步走”推进审判质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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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29 15:36:44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推进会精神,切实提升审判质效,5月22日,宣汉法院召开审判质效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提出“四步走”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体办案人员要学透弄懂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推进会议和易晓东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掌握了解审判质效新指标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中,坚持目标导向,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对标补短,切实把审判质效新要求落到实处,转化为推动提升审判质效的内生动力;要继续克服“时松时紧、前松后紧”等办案陋习,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形成良好办案习惯,奋力实现审判质效新飞跃。

二是深入分析,正视短板。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上要有“不满足、不懈怠”思想,积极向名列前茅、成效突出的兄弟法院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骄傲自满、固步自封;办案人员要主动作为,养成高效办案工作作风,创新探索高效结案方式方法;承办法官要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尽量减少开庭次数,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和水平。

三是强化举措,提质增效。切实强化审判管理职责,对于发回重审、超审限等案件,交由各业务庭进行交叉评查,及时反馈评查问题,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评查效果;抓好案件消减工作,对2019年未结积案要逐案落实责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要对案件各节点全程监控,严格督促责任人按照既定计划推进积案化解工作,着力消减未结案件。

四是严格考核,确保效果。强化院庭长示范和监管意识,严格执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分管院领导要通过主动办理、定期督导、查阅卷宗等方式对“四类案件”进行监管;要着力争先创优,通过办好案、办难案打造一批“十佳”案件、精品案件,形成宣汉法院优秀经验;将审判质效纳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晋升考核范围,在各项考核中加大占比,倒逼审判质效实现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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