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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法院四条要求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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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04 16:39:02 打印 字号: | |

为将县“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落到实处,6月1日上午,宣汉法院召开县“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责任分解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强主持,全体院领导、机关各部门、各人民法庭负责人参会。

 

 

 

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就切实落实好各项意见、建议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要深刻认识到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服务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权威等方面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责任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集思广益、尽全力给代表、委员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是照单领受,逐条领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要认真领会、积极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27条意见、建议,把梳理意见建议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充分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逐条分析研究所涉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所在,研究制定详细举措,努力破解工作难题,确保情况办理精准到位、务实有效。

三是强化举措,认真整改。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实际,划分“立行立改类”及“限期整改类”,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逐一联系提出意见、建议的代表、委员,确保件件有回音。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意见建议,要加强协调沟通,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综合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对未按规定办理的予以通报,倒逼各部门按时按量完成整改工作。

四是落实责任,突出实效。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要牢树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示范带动,全程跟踪、指导推动,按期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回复代表、委员;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努力赢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和认可。

 

会上,曾强副院长首先对意见建议类别、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作了分解。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