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质量,根据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裁力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0年7月31日前,通过信件(包括中国邮政EMS)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信件请寄: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邮编100745。电子邮件请发:spcip611@163.com(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注明“征求意见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