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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腾退房屋遇阻力 两地联动执行显法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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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9 16:24:08 打印 字号: | |

7月2日,宣汉法院在成都市高新区法院的协助配合下,成功腾退一套价值170余万元的房屋,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威严。



经查明,申请执行人桂某与被执行人魏某某于2014年结婚后,一直居住在成都市高新区某高档小区。魏某某产子后不久,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向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均无果。2017年,魏某某又再次向桂某户籍所在地的宣汉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庭审理查明后,判决准予魏某某与桂某离婚,婚生子由桂某抚养;位于高新区的一套婚前房屋归桂某所有,向魏某某支付房屋折价款85万元。桂某向达州市中院提起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后魏某某又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被驳回。

2019年6月,二审判决生效后,桂某将房屋折价款足额打入了法院案款专户,但魏某某经多次通知后仍迟迟不到院领取,并拒不搬出桂某所有的高新区套房。交涉无果后,桂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我院分管院领导、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魏某某电话及当面沟通,释明法律规定,并向其送达通知及迁出公告,但被执行人魏某某置若罔闻,仍拒不搬出。


  

 


经多次沟通教育无果后,2020年7月1日,宣汉法院集结执行局干警及法警17名,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罗宣带队,赶赴成都市高新区开展强制执行。到达目的地后,我院立即联合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在当地社区、物管中心等部门多名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入涉案房屋开展强制腾退。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魏某某扬言绝不搬出该房屋,并试图通过耍赖、撒泼、贴大字报、恶意报警等过激行为阻碍法院依法执行,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执行干警不畏艰难,告知魏某某对抗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将面临严重后果,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律威慑和耐心劝导,在两地法院、当地社区、物管中心的合作下,魏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过激行为无效后,情绪逐渐稳定下来,并迫于强制执行巨大威慑力,同意迁出涉案房屋,择日到院领取房屋折价款。我院立即对房屋内所有物品进行妥善登记、包装,并移送至指定存放地点,顺利将腾迁好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桂某。

一直以来,宣汉法院牢树执行一盘棋思维,全面加强跨区域执行案件的深度合作,与兄弟法院在执行委托、信息共享、财产查控处置等方面强化配合,综合治理执行难,全力兑现生效判决,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