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宣汉法院四举措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0-07-13 16:45:29 打印 字号: | |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做出了系统深刻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宣汉法院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通过四大司法举措着力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一、坚持目标导向,全力防范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宣汉法院牢树底线思维,积极部署、未雨绸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4次;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亲自抓,民二庭、执行局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及时传达学习全县金融审判与金融工作联席会、县政府涉专业银行风险化解工作会等重大工作会议精神;制发《金融纠纷调解专家人才共享机制工作方案》,确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服务金融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以来,我院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等涉金融民商事案件2003件,诉讼标的金额200674万元;依法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挪用金融机构公款等刑事犯罪案件13件13人;执行涉金融机构案件525件,执行标的140186万元,依法有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坚持能动司法,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存在的经营管理问题,向农村商业银行宣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宣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宣汉支行等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5份,促进金融部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金融矛盾纠纷。

三、强化统筹协调,合力维护金融秩序。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一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金融审判与金融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与县金融办、人民银行和9家金融机构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帮助金融企业查堵漏洞、防范风险;二是成立金融巡回法庭,为金融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整体联动、多元化解金融纠纷搭建基础平台,为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处理金融纠纷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金融纠纷案件专业化、类型化审理,自今年4月实质化运行以来,受理金融纠纷案件70余件,接待当事人75人(次)。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深入金融机构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活动5场(次),为建立健全金融治理长效机制提供法律支持和决策支持。

四、提升能力水平,全面保障司法需求。以金融审判能力提升为目标,加强对新类型金融案件的研究和应对,制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工作指引》,通过对金融纠纷进行类案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强化金融案件庭审、裁判文书评查,评查金融纠纷案件28件,提高金融审判质量;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运用司法大数据,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7次,满足金融行业机构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