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规范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及时化解金融消费纠纷, 9月11日,宣汉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宣汉县支行、县金融办联合召开宣汉县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
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围绕下一步工作,就如何做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提出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金融领域纠纷集中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金融制度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切实将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战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改革创新,提升金融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工作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和金融纠纷“分调裁审”改革,健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法院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机制;二是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三是拓宽信息化途径,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多元解纷机制,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
三、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县法院要注重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合力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营造健康和谐金融环境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积极主动与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调解组织加强协作配合;二是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执法联动;三是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人员和金融机构人员的业务交流,不断提高金融审判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营造健康和谐金融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由王晓曦主持,县法院院长董中平、达州中院民二庭庭长王邦鑫、县金融办主任何江、人行宣汉县支行副行长刘锐、万源法院副院长高伟、宣汉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肖泽锦出席会议。工行、农行、建行、农发行、农商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诚民村镇银行、成都农商行、达州商业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县域金融、保险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法院副院长王晓曦宣读了宣汉县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宣汉县支行、县金融办联合制发的《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对重点事项作了解读。
人行宣汉县支行副行长刘锐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