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法院执行局收到来自攀枝花市的李某信和李某英父女俩寄来的锦旗,感谢我院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瞿某某拖欠他们多年的八万余元借款全部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李某信、李某英父女与被执行人瞿某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瞿某某在两申请人处借款八万余元后拒不偿还,申请人遂将其起诉至我院,并在达成调解协议后申请强制执行。本院首次执行期间,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了本次执行。2020年8月,两申请人到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恢复执行后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瞿某某所有开户银行账户,依法扣划瞿某某银行账户名下八万余元钱款,并交付给申请人,成功执结该起案件,受到他们的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