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法院普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积极落实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近日,成功帮助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王丽(化名)追回借款,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王丽以微信转账方式给朋友张梅(化名)借款20000元,后经多次催要,张梅以忘记密码等为由拒绝还款,王丽遂提起诉讼。3月19日,普光法庭受理此案后,在联系原告王丽时得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急需筹措医疗费用。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该案,但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均未找到被告张梅。承办法官担心因其下落不明影响案件审理,耽误王丽伤情治疗,几天内多次奔赴县城、厂溪等地寻找被告。终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打听到张梅父亲的姓名,并通过公安机关联系上了他。
承办法官向张梅父亲告知相关情况,但他以不知道女儿下落为由推脱。法官深知,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做通被告父亲的思想工作,主动偿还借款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并不气馁,一方面晓之以理,告知被告父亲,庭审直播会对拒不偿还借款的当事人产生不良影响,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生活、工作各方面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动之以情,告知王丽受伤住院急需费用医治的情况,希望他告知女儿下落,以便案件顺利审理,早日定分止争,减轻双方诉累。
在法官的耐心释法下,最终,张梅父亲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不久即代替女儿向王丽履行了还款义务。鉴于王丽行动不便,法庭干警主动上门,帮助她完善收款、申请撤诉等手续,王丽连连感谢干警尽心尽责为其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