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宣汉法院集结20余名执行干警冒雨前往宣汉县南坝镇码头街,在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数十名群众的见证下,成功执行一起强制腾退房屋案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5月,我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肖红(化名)立即搬出原告张燕(化名)所有的位于宣汉县南坝镇码头街某处房屋。判决生效后,被告肖红未依法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张燕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肖红做释法明理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搬离涉案房屋。但肖红一直无动于衷,拒不搬离。鉴于此,我院决定对该案依法强制执行,并于今年3月张贴了强制迁出公告。为保障强制腾退房屋顺利进行,本院事前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处突预案,并联系协调南坝镇党委、政府、南坝派出所、县第二人民医院和房屋所在地社区,派员到场协助开展现场安保、信访维稳、医疗救治等工作。
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拉起警戒线,协同公安民警将与案件无关的其他人员请出现场。被执行人肖红在得知法院要强制腾退该房屋后,随即大喊大叫、撒泼打滚,意图阻挠依法执行。由于情绪激动,为有效避免意外事件发生,执行干警果断将其带至南坝人民法庭,一方面向其阐明此次强制腾退是依法开展的执行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挠,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继续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开导劝解,力促其配合、理解执行工作。在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肖红的情绪逐渐平复。
与此同时,留在现场的执行干警则不失时机向被执行人亲属以及围观群众讲明案件由来和法律规定,避免被执行人亲属和围观群众对法院工作形成误解。
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组织搬运工人逐项清点房内物品并搬至周转房屋内。虽然雨越下越大,但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又不失温情。当把腾退后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张燕时,她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连连对执行干警致谢,该起案件由此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