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报道
宣汉法院“四强化”抓实警用车辆管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4-20 21:25:53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着力在“实”字上下功夫,宣汉法院进一步抓实车辆管理,近日,宣汉法院召开车辆管理工作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院机关专职驾驶员及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血路之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人民法院警车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宣汉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办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艺就切实做好警用车辆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行车安全大于天,驾驶人员要切实提高“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意识,自觉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警车管理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交通规章,杜绝超速行车、酒后驾车、闯红灯、走禁行等违章违法行为,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要深刻认识警车主要用于保障执法办案,为干警公务出行提供高效便捷服务,驾驶人员要坚决克服“摆架子、撂挑子、耍脾气”等陋习,从提升服务水平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圆满完成每次驾驶任务;行装办作为警车管理部门,要制定用车服务态度反馈制度,确保司机开车安心、干警乘车舒心。

三是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要求。要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推进警车严格管理,遵守《人民法院警车管理五条禁令》,严禁使用警车接送干警上下班、非执行公务出入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等;要及时对警车乱停乱放、私家车占用警车车位等进行曝光,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集中封存警车制度,对违规使用警车的严肃予以处理。

四是强化管理水平,规范管理机制。行装办要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健全完善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行驶记录、保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相关情况;同时,要通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举办驾驶业务培训等加强警车使用管理,驾驶人员要服务管理、听从调度,切实保障服务执法办案。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