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宣汉县马渡关镇长岗村公开巡回审理了四起涉枪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村30余名村民旁听了此案件审判全过程。
被告人于某某、陈某某、欧某某、任某某均是马渡关镇长岗村六十五周岁以上村民,其中被告人任某某已年满七十五周岁。多年前,四被告人通过向他人购买、由他人赠送、经父辈遗留等方式,分别获得火药枪,并偶尔持枪用于驱赶野物以保护庄稼和鱼塘。2021年10月至11月,四被告人在宣汉县公安局马渡关派出所民警开展日常检查工作时,主动交代了前述犯罪事实。
我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发地涉枪犯罪问题较为突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且四被告人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决定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零距离”以案释法,提升案件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庭审过程中,四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以及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对四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分别适用缓刑。
宣判后,审判长杨成结合案件事实,就我国《刑法》关于涉枪涉爆犯罪的行为种类、具体罪名、刑罚幅度及社会危害等规定向被告人及旁听群众进行了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同时现场向村民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切实增强了当地群众对涉枪涉爆物品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和防范意识,有效提升了当地村民及返乡人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