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始终坚持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原则,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创新方法,开辟妇儿维权绿色通道。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院为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类案件诉讼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收案、优先排期、优先开庭审理、优先执行,及时为经济特别困难或者需要特殊保护的留守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针对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积极协调对接被害人婚姻、监护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处理,发出人身保护令,避免被害妇儿遭遇二次伤害。
二是依法严惩,有力打击侵害妇儿权益犯罪。在办理侵害妇儿权益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零容忍”打击态度。五年来,审结故意伤害、抢夺、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拐卖妇女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77件81人,重刑率达25%。尤其对利用特殊身份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性质恶劣、对罪行特别严重的,依法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打击、震慑犯罪,切实彰显人民法院打击该类犯罪的坚定决心。
三是惩教结合,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注重加强法庭教育,开展圆桌式审判,积极开展社会调查,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动机和原因,掌握其生活经历、不良行为和经济状况,为其仔细规划改造方案,落实回访考察,共帮助20名失足青少年回归学校,走上正途。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打造“法治护航开学季”法治宣传品牌,先后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法治宣传105场次,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禁毒等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不断传递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向善温度。
四是积极调研,促进妇儿维权长效机制建设。围绕妇儿权益保障、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等内容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关于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调研报告》《关于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监督管理的调研报告》《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分析》等多篇调研报告,有的放矢,向教育、文广、公安及涉未犯罪问题突出的宣汉县职业中学等多部门提出相关司法建议5条,全部得到回复落实,切实凝聚部门合力,有效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