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担心,你不方便来,那我们就去。”
近日,宣汉县人民法院五宝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在案件送达过程中,发现被告身患重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应诉,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开展巡回审判,将开庭地点搬到被告所在社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彰显司法温度。
该案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现年6岁。2015年,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开始分居,女儿一直随原告常住江苏。被告患有严重双腿腿骨积液风湿病症,常住四川,生活难以自理,双方多年没有联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022年5月,原告诉至该庭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抚养问题予以处理。
“李法官,太感谢你了!”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疏导、细心调解,认真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由原告抚养女儿,并向被告给付经济帮助金12万元。从开庭到结束,仅用了一个多小时,这起案件就得以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宣汉法院积极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审判法庭搬到老百姓需要的地方,通过接地气的审判方式高效定分止争,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展现了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司法担当,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