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6月14日,“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及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宣汉举行。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现场为“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联合签署建设协作协议。
13日下午,在宣汉县巴山大峡谷桑树坪景区补种复绿点,重庆市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波,达州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桦,宣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小平等领导共同为“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
随后四地法院领导到桃溪谷景区增殖放流点举行了放流活动,放流鱼苗3500尾。
14日上午,四地法院一行到巴山大峡谷旅游环保法庭调研指导工作,实地查看该庭法治宣传小广场、审判庭、诉讼服务窗口、党员活动室等办公办案区域,详细了解执法办案情况,对法庭干警立足职能定位,打造“大峡谷守护神”法治文化品牌,推动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建设取得良好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上午11时,协作打造“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宣汉法院机关举行。
在30余名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见证下,重庆市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波,达州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桦,万州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纲,宣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小飞签署协作协议,四地法院就如何落地落实协作协议,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
此次“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建设,由达州市中院、重庆市二中院协同统筹,宣汉县法院、万州区法院协同承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生态优先,彰显特色;统筹协作,形成合力”原则,分期分批完成3大建设项目、健全完善4项共建机制,打造集生态理念传播、生态保护体验、环保法治宣传、司法成果展示、文化旅游推广于一体的综合型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下一步,四地法院将以此次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揭牌及协作协议签约仪式为起点,继续推进环境资源司法执法协作,深入开展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研讨交流、联合宣传等,充分展示川东北、渝东北两地法院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合力筑牢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屏障,把“大三峡·大巴山”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打造为川渝司法协作的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