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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四心、创示范】悉心调解定纷争 案结事了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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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6-27 10:01: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宣汉法院天生人民法庭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被告某煤矿公司不仅与原告杨某握手言和,还当场拿出现金10000元帮助杨某渡过当前经济难关。

经查,原告杨某在被告某煤矿公司担任副矿长多年,工作中突发脑溢血致使瘫痪在床。经人社部门认定,杨某属于患自身疾病(非职业病)受伤,不属于工伤法定情形。由于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治疗费用,杨某亲属找到该公司,要求协商解决。但该公司认为,前期就医过程中已先行垫付30余万元医疗费,不仅不应再支付费用,反而应向杨某追偿。协商未果后,杨某起诉至我院。

天生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孙振中多次走访调查,查明基本案情,详细了解矛盾争议焦点。他认为,该案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如果简单判决了事,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而会进一步激发双方对立情绪。虽然双方争议较大,但存在调解成功基础,及时调解更能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奔波诉累。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多次与原告家属及其代理人释明,按照法律规定,虽然他诉求的部分费用可以得到法律支持,但还需返还煤矿公司前期垫付医疗费用,双方要相互理解,解开心结。同时,承办法官积极与被告煤矿公司沟通,告知其杨某的实际困难。通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杨某不再主张其他诉求;被告主动放弃追偿前期垫付医疗费用,本案得以调解成功。


考虑到杨某家庭经济困难,该公司当场向其亲属送去10000元经济帮助金,祝愿杨某早日康复,重拾健康人生。杨某家属十分感动,认为法院既解决了燃眉之急,又化解了后顾之忧,连连对法院和法官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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