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我收到拖欠多年的借款!”
“感谢人民法院做的大量工作,我出去后一定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近日,宣汉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化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宣汉法院立案执行后,没有查询到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被执行人李某一直在成都等地务工,拒不到院处理本案。
2023年3月21日,宣汉法院在获悉李某回到宣汉县城后,立即赶赴其所在茶楼将其传唤到法院,在多次释法明理无果后,宣汉法院以李某拒不申报财产为由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清明节当天,因该次拘留处罚即将到期,宣汉法院到拘留所对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了询问,但其仍未认识到过错,并拒绝还款。基于此,宣汉法院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其再次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第二次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李某在其家人及办案人员的劝说下,终于认识到自己不遵守法律、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错误 ,后在人民法院的组织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近年来,宣汉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无强制非执行”“应罚尽罚、应拘尽拘”的理念下,以“猎赖大巴山”等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大力使用拘留、罚款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压缩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极大维护了胜诉人的财产权益。2023年第一季度,宣汉法院司法拘留46人,罚款2人,促成执行和解32件,执行到位金额达4000万余元,全力兑付胜诉当事人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