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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开学季 点亮校园好“枫”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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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10 14:09:18 打印 字号: | |

金秋九月至,开学进行时。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汉法院土黄法庭、普光法庭、新华法庭深入辖区中小开展“法治护航开学季点亮青春助成长”法治宣传活动。


一场名誉之争


“法官叔叔,我同桌跟我取绰号算侵害名誉权吗?”

“法官叔叔,传同学八卦侵害名誉权吗?”

“法官叔叔,有同学骂我算侵害名誉权吗?”

9月6日下午,宣汉法院土黄人民法庭全体干警来到土黄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治课上,副庭长吴仕松结合审理的真实案件,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述了名誉权相关法律常识以及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后果,有效增强同学们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随后,法官助理徐泽钦也对校园欺凌进行了普法教育。

课堂上学生们积极参与互动,气氛热烈,增强了学生们自我保护能力,为学生们播下法治精神的种子。

 

一份反校园欺凌指南

 

大家跟我一起大声念:“拒绝校园欺凌 大声勇敢说不”。

柳池中心校的法治课堂上,普光法庭副庭长刘琪带领全体学生一起大声喊出反校园欺凌口号,学生们稚嫩的声音久久在教室上空回荡。

9月7日下午,宣汉法院普光法庭干警一行走进普光镇柳池中心校,为该校师生送上了一堂妙趣横生的法治教育课。

课堂上,刘琪结合中学生年龄、思想、行为特点,围绕“校园欺凌”不良行为,通过真实案例和动漫人物向同学们生动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警示同学们要洁身自好、尊重他人,不参与打架斗殴,预防并机智应对校园内外的霸凌行为,必要时更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真正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一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

“同学们,你们知道民法典中有哪些条款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吗?”

“同学们,我们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不能向网络游戏主播打赏呢?”

9月8日下午,宣汉县人民法院新华法庭干警来到宣汉县黄金镇初级中学,为该校学生送来了丰富“法治开学大礼包”。

新华法庭副庭长李相东以趣味互动的方式与同学们交流分享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在一问一答的交流互动中,大家踊跃发言,现场气氛热烈。

“李法官,我明白了,原来民法典就是一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李法官,我明白了,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就是限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打酱油,不能给主播打赏”。

随后,法官助理康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重点围绕在青少年群体中易发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预防与在场同学做了深入交流,提醒大家增强法治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强化自身约束、远离违法犯罪活动,提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                   

近年来,宣汉法院始终致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做响“法治护航开学季”普法宣传品牌,获得广泛好评,各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贴近一线优势,结合辖区案件特点,有针对性的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为营造良好校园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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