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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丨厚植“庭所联动+司法确认”沃土 助推“枫桥经验”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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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9-24 10:34: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宣汉县法院双河巡回法庭联合宣汉县司法局普光司法所,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及村委会及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为推进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案情回顾:2016年,宣汉县某村民委员会与宣汉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投资入股协议,通过流转土地用于农业开发来助推当地产业发展。合同签订后,该公司除兑现首期投资分红款以外,其余款项迟迟未予以兑现。

调解过程:2024年8月19日,村委会将该公司诉至宣汉县法院。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立即着手梳理相关案情,该案件不仅关系到民营企业的发展也关系到上百家农户的切身利益。鉴于案件特殊性,双河巡回法庭决定采用“庭所联动”工作机制处理本次纠纷。法庭与司法所干警一起深入现场,走访当地群众、村委会及镇政府,充分了解案情后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协商会进行初步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就金额及支付方式产生了较大分歧,法庭和司法所干警发挥各自职能,通过“面对面+背靠背”方式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释法说理,深入讲解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审理结果:在庭所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司法所调解人员先行组织各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约定案涉金额和偿还期限,后由法庭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一站式办理,成功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调解在诉前。至此,这起长达多年的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宣汉县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庭所联动机制,积极与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工作衔接,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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