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宣汉县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在县法院召开。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岚,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等9个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法院组织学习了《宣汉县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通报了破产案件办理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与会单位结合实际,围绕破产工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对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是畅通法院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问题,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强调,“府”领全局,“院”为主导,“联”是重点,“动”乃核心。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攻坚破产处置难题。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工作,强化问题导向,努力解决影响破产处置的难题,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二是要聚焦重点任务,落实联动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落实,聚焦纠纷预防、多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破产处置和城市更新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细化措施、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三是要强化协同创新,构建联动全新格局。加大支持配合,打通信息壁垒,创新工作方法,健全配套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大胆破题、勇于创新,构建良性互动新格局。
下一步,宣汉县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增进信息互联共享,持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